2004年11月,中國石化正式加入聯合國全球契約組織。自2007年開始每年發布股份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,自2008年開始發布集團公司社會責任報告,積極向社會發布中國石化履行社會責任的經驗和成效。報告在編制過程中參考了以下指南,并采用了指南中提及的指標體系:
——全球報告倡議組織(GRI)《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》(3.0版)
——國際石油工業環境保護協會(IPIECA)和美國石油學會(API)《石油和天然氣行業自愿發布可持續報告指南》
——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《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》
——中國社會科學院《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編制指南》
——中國可持續發展工商理事會《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推薦標準和實施范例》